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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7)粤5322民初899号

文书:(2017)粤5322民初899号 更新时间:2017-07-31 11:11:35
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发文稿纸

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

民事裁定书

(2017)粤5322民初899号

原告:罗卓贤,男,汉族,1953年6月2日出生,住广东省肇庆市。

被告:黎帜基,男,汉族,1969年8月6日出生,住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。

原告罗卓贤与被告黎帜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。原告罗卓贤于2017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,原告罗卓贤申请撤回起诉,是其真实意思表示,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裁定如下:

准予原告罗卓贤撤回起诉。

审 判 员 谢 郁 清

二O一七年七月十七日

书 记 员 梁 玉 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