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7)粤5322民特1号
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
民事判决书
(2017)粤5322民特1号
申请人:张莹,女,1987年12月23日出生,汉族,住广东省郁南县。
申请人张莹申请宣告张伟才死亡一案,本院于2017年1月11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。现已审理终结。
申请人张莹称:申请人张莹与被申请人张伟才系父女关系,被申请人张伟才患有精神病,于2010年年底走失,其同胞妹妹张雪珍于2012年12月10日到郁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,后经申请人张莹与张雪珍通过多方努力寻找,张伟才仍下落不明,至今已满四年,现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张伟才死亡。
经审理查明,下落不明人张伟才,男,1960年5月1日出生,汉族,户籍所在地:广东省郁南县,系申请人张莹的父亲。被申请人张伟才于2010年年底失踪至今未回,下落不明已满四年,有郁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分别于2012年12月10日出具的报警回执及2016年12月6日出具的证明予以证实。申请人张莹申请宣告张伟才死亡后,本院于2017年2月3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张伟才的公告。法定公告期为一年,现已届满,被申请人张伟才仍然下落不明。
本院认为,被申请人张伟才于2010年年底失踪至今未回,下落不明满四年,有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予以证实,本院予以确认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四十六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四条、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,判决如下:
宣告张伟才死亡。
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审 判 员 李 志 雯
二○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
书 记 员 李 东 权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