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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8)粤5322民初572号

文书:(2018)粤5322民初572号 更新时间:2018-07-12 20:07:08
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发文稿纸

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

民事裁定书

(2018)粤5322民初572号

原告:邓俏丽,女,汉族,1991年4月5日出生,住广东省罗定市。

法定代理人:邓金土,男,汉族,1956年5月2日出生,住广东省罗定市,系原告的父亲。

被告:苏梓杨,男,汉族,1991年10月15日出生,住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。

原告邓俏丽与被告苏梓杨扶养费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。原告邓俏丽于2018年5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,原告邓俏丽申请撤回起诉,是其真实意思表示,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裁定如下:

准许原告邓俏丽撤诉。

审 判 员 谢 郁 清

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

书 记 员 严 灿 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