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郁南法院落实司法救助维护儿童权益

作者: 原创 信息来源: 本站 发布时间:2021-09-09 浏览次数:22572 [打印此页]

   今年,郁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,并结合审判执行实际做好成果转化,大力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。近期,在为儿童和小学生服务方面,郁南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成功为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。

  该案中,在2005年,傅某与黄某离婚,双方协议婚生女儿由黄某抚养,傅某则按月支付抚养费给黄某,直至双方女儿傅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,但自2012年1月至2020年12月,傅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。经查,傅某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。鉴于当事人黄某患有多种疾病且没有劳动能力,同时其女儿傅某某未成年、尚在校读书的真实情况,郁南法院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》第十二条和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(试行)》第十五的规定,给予救助申请人黄某司法救助金20000元,为其家庭解决难题,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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